编号:ZD/JX—118—2025.9.1
西安欧亚学院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和教育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教材〔2020〕4号)精神,全面落实《西安欧亚学院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西欧教字〔2021〕29号附件),高质量开展《劳动教育》课程,引导学生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校所有统招本科、专科(高职)、专升本学生。
第二章 教学安排
第三条 劳动教育包括劳动理论教育和劳动实践教育,共2学分32学时,并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全校通修课程模块。具体如下:
(一)劳动理论教育(8学时)
教学目标:通过劳动理论教育让学生深刻认识到劳动的重要性和意义,使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培养良好劳动品质,引导学生热爱劳动、尊重劳动人民、珍惜劳动成果,自觉遵守劳动安全规定。
1. 《劳动教育》网络课程
(1)学时:8学时
(2)时间安排:大一第一学期(专升本学生大三第一学期)
(3)教育内容:组织学生进行劳动知识、劳动安全、劳动纪律、职业分类等方面的教育,宣贯劳动观念、劳动价值等。
(4) 开课单位:学生发展处
2. 马克思主义劳动观融入思政课程学习(不单独计算学时)
(1)教育内容: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贯穿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使学生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劳动观,把握劳动精神和奋斗精神的实质和内涵。
(2)开课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 劳动实践教育(24学时)
1. 日常生活劳动
教学目标:通过日常生活劳动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劳动习惯,养成勤劳、自律、讲卫生、独立自主、勇于担当的优良品质。
(1)学时:8 学时
(2)时间安排:大一、大二、大三3学年(专升本学生大三学年,专科学生大一、大二学年)
(3)教育内容:以青年社区为主导,组织学生开展宿舍内务整理、文明宿舍创建、校园卫生、教室和实验室清洁等日常生活劳动。
(4) 组织单位:学生发展处
2. 专业生产实践劳动
教学目标:通过专业生产实践劳动培养学生在实践中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培育学生自我创新精神,促进知识学习和劳动实践深度融合,培养新时代崇尚劳动、尊重劳动和具有劳动精神的创新型人才。
(1)学时:8学时
(2)时间安排:大一、大二、大三3学年(专升本学生大三学年,专科学生大一、大二学年)
(3)教育内容:以各分院为主导,与专业实习实训活动相结合,以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为依托,围绕专业特色积极打造“专业+劳动实践”模式,组织学生开展生产实践劳动,提高学生在生产实践中发现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建立“创新创业+劳动实践”模式,开展各项学科竞赛及创新创业活动。
(4) 组织单位:各分院
3. 服务实践劳动
教学目标:通过服务实践劳动帮助学生探索新的劳动方式、方法和技巧从而掌握新技能,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1)学时:8 学时
(2)时间安排:大一、大二、大三3学年(专升本学生大三学年,专科学生大一、大二学年)
(3)教育内容:校内公益劳动和校内外实践等服务性劳动。
校内公益劳动:一是开展校园清洁与绿化养护、餐饮服务、酒店服务、室内装饰等校内公益服务活动,助力校园文明建设;二是开展教室、实验室和办公室设施搬迁、护校、教导等校内公益助教助学活动;三是开展迎新、军训、运动会、校园招聘会、校内学术会议等校内志愿服务活动。鼓励与学雷锋、植树节、劳动节等活动相结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的良好氛围。
校外服务性劳动:引导学生深入城乡社区、养老院、福利院和公共场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学生积极学习其他技能特长,如营养烹饪、电器维修、手工制作、非遗项目等。
(4)组织单位:学生发展处、基建处、后勤集团、各分院等。
第三章 教学组织
第四条 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性的劳动教育实施方案及细则,规划劳动教育任务,组织协调学生发展处、校团委、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后勤集团、各分院及其他相关部门等开展劳动实践活动,督促检查《劳动教育》网络课程开展实施情况。
第五条 各分院按照班级设置劳动教育指导教师,原则上由带班辅导员担任,开展的任何一项实践劳动项目均由分院派专人负责,其他各学科专业教师要全员参与、分工协作,保持劳动教育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性。有条件的分院还可以聘请劳动模范、工匠人才、生产技术能手、非遗传承人和有一技之长的学校优秀教职工、社会人才等担任实践特聘教师或者指导教师。
第六条 各班级劳动教育指导教师,主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 针对劳动任务特点,充分考虑学生的性别特点和个别差异等情况,妥善分工,并指定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担任组长;
(二) 在劳动前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劳动纪律及安全措施;对劳动实践上岗学生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三) 负责做好学生劳动教育的考核与鉴定工作。
第四章 课程考核与认定
第七条 课程考核由各分院具体负责,学分认定参照《西安欧亚学院劳动教育学时计量标准》,专升本及专科生学时认定×2,依托信息化系统统一管理,在校生须修满2学分32学时,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第八条 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参加劳动实践的,需提供二甲及以上级别医院出具的证明,经所在分院主管教学院长同意,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可给予学分。
第九条 满足《西安欧亚学院劳动教育学时置换方法》中置换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相应学时置换。
第五章 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十条 学生应认真完成劳动认知教育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实践教育,坚守劳动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的安排;各院(部)要加强对劳动教育学时认定管理工作的过程监督,各级审核结果均应公布;凡弄虚作假获得学时的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该学生该项目的学时,并根据《西安欧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凡协助学生弄虚作假或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的教职员工,一经发现,按《西安欧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修订)》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六章 安全保障
第十一条 各分院建立健全劳动实践活动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组织外出集中形式的实践活动时,由分院为学生统一购买相关保险。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号:ZD/JX—118—2025.9.1/FJ—001
西安欧亚学院《劳动教育》学时计量标准
类别 | 项目名称 | 项目学时评定主要观测点及标准 | 认定部门 |
劳动理论教育(8学时) | 《劳动教育》网络课及马克思主义相关课程 | 由指导教师负责监管学生开展网上学习,按照网课要求完成学习时长和节(结)课考试,方可获得8学时(大一学年完成),并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学习马克思主义劳动观。 | 学生发展处 |
日常生活劳动(8学时) | 宿舍保洁 | 学生本人须负责对自己宿舍的内务、卫生进行整理和打扫,保持宿舍干净,且不违反学校住宿规定;每次宿舍卫生检查通过一次,计1学时。 | 学生发展处 |
专业生产实践劳动 (8学时) | 专业实习实训 | 与专业实习实训相结合,按照实习实训时长计算学时(单次认定不超过4学时),成绩以专业实习实训成绩为准。 | 各分院 |
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活动(讲座、沙龙、训练营等) | 参加学校各部门组织的创新创业训练活动等,按2学时/次计算学时。 |
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 | 报名参加各类高水平学科竞赛,按2学时/次计算学时。 |
服务实践劳动(8学时) | 教学楼栋秩序维护 | 巡查教学楼栋文明、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制止楼栋内的一切不文明、浪费用电等行为。(单次认定不超过2学时) | 后勤集团 |
文明校园巡视维护 (卫生大扫除) | 根据学校安排,进行指定区域的卫生大扫除、拔草、牛皮癣铲除、文明督导等活动时,能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较好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每1小时计1学时。 |
辅助性劳动 | 报名参加宿舍搬迁、校园卫生维护、教室和实验室清洁等;或承担学校公寓、安保、客服等岗位的辅助性值班等工作;协助管家开展会务服务、IT业务服务等工作,每1小时计1学时。 |
室内环境卫生 | 根据安排,对教学大楼、图书馆等公共区域的地面、门外台阶湿拖、干拖;对步行楼梯、扶手、护栏进行湿拖、干拖,擦拭;对门、窗进行擦拭。对各种摆设、指示牌、宣传栏、电源开关、垃圾桶、消防器材、配电箱等进行擦拭;对瓷砖墙面进行擦拭。其余时间对弄脏区域随时拖擦,每1小时计1学时。 |
园林绿化区域清洁及美化 | 对指定的绿化区域中的垃圾杂草、碎石乱砖、枯枝落叶等清除全面、彻底、不留死角;注意区分园林植物和杂草,不能破坏绿化带;清理结束后杂草等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劳动现场清理干净,每1小时计1学时。 |
建设项目管理 | 岗位一:参与校园建设项目日常管理,协助项目组开展项目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及协调管理。考核方式:撰写劳动实践报告,由实践导师评价。 岗位二:参与校园建设项目管理,协助项目负责人开展项目工地管理、安全管理、材料验收、完善资料等。考核方式:撰写实践报告,由导师评价。 计量标准:每1小时计1学时。 | 基建处 |
建设项目监理 | 参与校园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考核方式:撰写劳动实践报告,由实践导师评价,每1小时计1学时。 |
造价编审 | 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编审,材料认质认价审核。考核方式:独立完成单项造价编审,由实践导师评价,每1小时计1学时。 |
档案管理 | 参与学校建设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考核方式:撰写劳动实践报告,由实践导师评价,每1小时计1学时。 |
教学服务 | 辅助会议准备、会场布置、担任各类实践活动志愿者、各类竞赛/讲座组织、承担部分教辅工作,每1小时计1学时。 | 各部门 |
其他技能 | 营养烹饪、餐饮服务、酒店服务、绿化养护、手工制作、电器维修、非遗项目等,选修技能课程按课程时长计算学时,具体由开课部门统计审核。 |
编号:ZD/JX—118—2025.9.1/FJ—002
西安欧亚学院《劳动教育》学时置换方法
一、学时置换范围
学生参与的校内公益劳动和校内外实践等服务性劳动包括但不限于:
1.志愿服务类:校内大型活动(迎新、运动会等)、社区服务、支教慰问、养老院及福利院帮扶、动物保护协会帮扶等;
2.社会实践类:“三下乡”、乡村振兴项目、社会调研等;
3.国防教育类:参军入伍(含预备役训练);
4.技能服务类:电器维修、非遗传承、应急救护等持证服务等。
二、学时置换标准
类别 | 认定学时 | 支撑材料 |
志愿服务类 | 根据服务时长,每1小时计1学时,上限8学时 | 主办方盖章的《服务时长证明》 |
社会实践类 | 根据实践时长,每1小时计1学时,上限8学时 | 结题报告、团队鉴定表、调研报告等 |
国防教育类 | 认定8学时(若在部队受到处分或被退回的学生取消置换) | 《入伍通知书》或《退役证》 |
技能服务类 | 根据技能证书等级认定4-8学时,上限8学时 | 技能证书 |
注:专升本/专科生学时按标准×2倍认定
三、学时置换流程
1.所有满足学时置换要求的学生,向所属分院劳动教育指导教师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含对应活动证明文件);
2.指导教师在收到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重点核查材料真实性及完整性、是否符合认定范围、学时计算是否准确,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分院复审;
3.分院审核通过的材料由指导教师在校级管理系统内,录入相应学时;
4.校级将随机抽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通过电话回访/服务单位复核等方式验证,虚报材料者取消置换学时;
5.争议申诉:学生不认可分院认定结果时,可向教务处提交申诉,教务处研判后反馈学生;
6.未涵盖的特殊情况,由教务处进行专项审议。
编号:ZD/JX—118—2025.9.1/FJ—003
西安欧亚学院《劳动教育》学时置换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分院 |
|
专业 |
| 年级 |
| 联系方式 |
|
学生 申请 | 应翔实描述服务劳动事项、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申请置换学时时长等申请事由,并提交完整合规的支撑材料。
签字: 年 月 日 |
指导教师审核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院/部门复审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材料填写与提交。学生应如实、清晰、准确填写申请内容,相关审核老师及单位应仔细检查填表内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审核完成后由分院教务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