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ZD/JX—115—2024.12.05
西安欧亚学院学生成绩置换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成绩管理工作,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个性化发展需要,提升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西安欧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安欧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西安欧亚学院所有统招本科、专科(高职)、专升本学生。
第三条 教务处是学生成绩置换的管理部门,负责学生成绩的审核、录入及成绩置换政策的制定和解释。各分院、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负责受理学生成绩置换的申请,并进行初审和反馈。
第二章 成绩置换原则与记载方式
第四条 成绩置换原则
(一)学生申请置换的课程需遵循“课程属性相同、课程内容相关、课程学时和学分相近”的原则,且原课程学分原则上不低于对应置换课程学分。
(二)数学类通识课程置换参照《数学类通识课程学分置换对应表》。
第五条 成绩记载方式
(一)学生成绩单记载为置换后的课程名称、学分、成绩。
(二)多门课程置换一门课程的,最终成绩取均值;一门课程置换多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统一记载为原课程成绩。
(三)百分制成绩、等级制成绩等对应关系原则上参照《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章 成绩置换的范围和标准
第一节 外语成绩的置换
第六条 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外语成绩置换
(一)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参加雅思等英语或小语种考试项目,达到或超过相应的分数标准的,与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具有同等效力,可在成绩有效期内向所属分院申请置换本科学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成绩。
(二)学生参加多邻国英语测试,需经由指定官网报名(https://englishtest.duolingo.cn),获得的成绩可通过指定官网进行查询和验证,其他查询方式不予认定和置换。
(三)学生参加的英语或小语种考试项目(除多邻国英语测试外),需经由中国教育考试网的官网报名,获得的成绩可通过官方正式渠道进行查询和验证,家庭版线上考试和外网线上考试成绩均不予认定和置换。
第七条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可以向所属分院申请将英语四级成绩置换为大学英语相关课程成绩。
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在425-450分的,以75分置换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在451-476分的,以78分置换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在477-502分的,以81分置换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在503-528分的,以85分置换大学英语课程成绩;在529-710分的,以90分置换大学英语课程成绩。
第二节 国(境)内外交流学习的成绩置换
第八条 学生参加国(境)内外交流学习的项目须是经学校认可的各类学位和非学位项目,国外交流学习的院校应为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院校。由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组织的交流项目,学生成绩置换的审核与报送工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负责;由分院组织的交流项目,学生成绩置换的审核与报送工作由项目执行分院负责。
第九条 成绩置换要求
(一)所置换课程若以百分制形式记录,则按照原始成绩据实记载。
(二)所置换课程若以等级的形式记录,如交流学习高校“A+”为最高等级,则“A+”“A”“A-”均以90分记载。其余等级参照成绩与绩点的换算关系对应记载成绩。
(三)若成绩单上有成绩等级与百分制成绩对应关系的说明,则以成绩单的说明为转换标准。
第三节 退役复学学生的成绩置换
第十条 退役学生复学后,凭退伍证向所属分院申请置换大学体育课程、军事理论课程、军事技能训练课程,直接获得相应学分。大学体育课程成绩以85分记载,军事理论课程和军事技能训练课程成绩以90分记载。
第十一条 在部队受到处分或被退回的学生不享受以上政策。
第四章 成绩置换流程
第十二条 所有满足成绩置换要求的学生,可在学期内填写《西安欧亚学院学生成绩置换申请表》,并将所需材料提交至各分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审核。
第十三条 各分院、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经专人审核查验并签署意见后,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统一将学生申请材料及《西安欧亚学院学生成绩置换汇总表》报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复核。当年毕业的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成绩置换的,分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时间提交材料。
第十四条 成绩置换由学生本人自愿申请,若需要提高学分绩点及成绩,学生可正常修习相应课程。已置换过的课程原则上不再置换,通过置换的课程仍需按照原课程学分交纳课程学费。
第十五条 专业课程经学生所在分院和开课部门认定,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即可置换。
第十六条 其他未尽情形需要置换成绩的,由学生个人向所属分院或分院统一提出申请,经由分院课程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审核后,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审核,通过者进行成绩置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科学研究、创新创业及体育竞赛等活动的成绩置换参考《西安欧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西安欧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课程置换的相关要求须符合本规定。分院应将各类证书纳入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课程考核或毕业要求中,原则上不作为成绩置换的条件。荣誉学位、辅修专业等相关课程不参与成绩置换。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务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作出说明,所作说明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其他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编号:ZD/JX—115—2024.12.05/FJ—001
数学类通识课程学分置换对应表
已修读课程名称 | 学分 | 可置换课程名称 | 学分 | 适用对象 |
高等数学I | 6 | 高等数学AI | 3 | 本科生 |
高等数学I | 6 | 高等数学AI | 4 | 本科生 |
高等数学II | 6 | 高等数学AII | 3 | 本科生 |
高等数学II | 6 | 高等数学AII | 4 | 本科生 |
高等数学II | 6 | 高等数学AII | 5 | 本科生 |
线性代数 | 3 | 线性代数 | 2 | 本科生 |
线性代数 | 4 | 线性代数 | 3 | 本科生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4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 | 本科生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4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 | 本科生 |
经济数学I | 4 | 高等数学AI | 3 | 本科生 |
经济数学I | 4 | 高等数学AI | 4 | 本科生 |
高等数学AI | 4 | 经济数学I | 4 | 本科生 |
经济数学II | 4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 | 本科生 |
线性代数 | 2 | 本科生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 | 经济数学II | 4 | 本科生 |
线性代数 | 2 | 本科生 |
经济数学II | 6 | 线性代数 | 2 | 本科生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3 | 本科生 |
注:分院对清单中所列数学类通识课程置换有特殊要求的,以分院为准。
编号:ZD/JX—115—2024.12.05/FJ—002
可置换的英语及小语种考试、分数标准和有效年份
考试名称 | 非外语类专业 | 英语专业 | 艺术类专业 | 成绩有效期 |
雅思(IELTS) | 4 | 4.5 | 3.5 | 自考试日期起2年内
|
托福(TOEFL) | 55 | 60 | 51 |
多邻国(DET) | 85 | 95 | 75 |
托业(TOEIC) | 450 | 500 | 418 |
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 | 282 | 302 | 262 | 从考试日期起5年内 |
经企管理研究生入学考试(GMAT) | 550 | 600 | 500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 | PETS3通过 | PETS3通过 | PETS2通过 | 不限 |
商务英语考试(BEC) | 中级C通过 | 中级C通过 | 初级P通过 | 不限 |
考研英语 | 被研究生录取的学生可持考研英语成绩进行置换 | 应届毕业生考研当年 |
大学俄语四级考试(CRT) 大学法语四级考试(CFT) 大学德语四级考试(CGT) | 取得合格证书 | 不限 |
大学日语四级考试(CJT) | 取得合格证书 | 不限 |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 | 取得N3合格证书 | 不限 |
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 | B2合格 | 当次考试 |
DELF-DALF(法语)考试 | DELFA2/DALFC1合格 | 不限 |
TestDaF(德语)考试 | TDN3合格 | 自考试日期起2年内 |
注:1. 除多邻国英语测试外,其他家庭版线上考试和外网线上考试成绩不予置换。
2. 因全国大学日语四、六级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故2024级起,参加大学日语四级考试(CJT)考试取得《大学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60分及以上)方可置换,2024级之前学生持等级合格证书或成绩40分及以上即可进行置换。
编号:ZD/JX—115—2024.12.05/FJ—003
西安欧亚学院学生成绩置换申请表
姓名 |
| 学号 |
| 分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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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 年级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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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申请 |
签字: 年 月 日 |
分院/部门 审核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复核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 学士学位英语置换。学生填写参加考试的全称、分数/等级等申请事由,并在学期内向所属分院提交材料:申请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考试网站账号和密码等。其中,参加学校统一安排考试的日语、德语、俄语、法语等小语种考试的学生无需单独提交材料,由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根据学生考试成绩更新置换信息。
示例:本人参加XX考试,何年何月获得成绩/证书,分数为XX分/等级为XX,考试登录账号为XX,登录密码为XX,已达到学士学位英语置换要求,现申请以XX成绩置换学士学位英语。
2. 交流学习置换。学生填写置换课程前后的名称、分数、学时学分等课程设置,并在学期内向交流学习项目组织部门(分院或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等)提交材料:申请表、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境内外高校学习的课程表、培养方案说明等。
示例:本人参加由国际合作交流中心/XX学院组织的交流学习项目,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前往XX大学学习交流,所修读的课程按照本校要求可以进行置换。具体课程置换内容如下:
国(内)外修读课程 | 学时/学分/成绩 | 申请置换本校课程 | 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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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退役复学置换。学生填写入伍时间、退伍时间、复学时间、复学后的年级、申请置换的课程等申请事由,并在学期内向所属分院提交材料:申请表、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示例:本人于何年何月入伍,何年何月退伍,何年何月复学至20XX级。现申请以入伍经历置换大学体育课程、军事理论课程、军事技能训练课程。
4. 普通课程置换。学生进行大学英语课程、通识课程等置换时,填写相关学分或成绩、课程名称等申请事由,并在学期内向所属分院提交材料:申请表、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示例:本人因XX原因,现申请数学类通识课程置换,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分2,成绩84)、线性代数(学分2,成绩86)两门课程置换为经济数学II(学分4)。
5. 办理流程。学生在学期内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表和所需材料,相关部门检验证书或成绩单真实性后签字盖章,并将所有材料和置换汇总表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统一报送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复核,复核通过后由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录入成绩。
6. 材料填写与提交。学生应如实、清晰、准确填写申请内容,相关审核单位应仔细检查填表内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审核完成后由教务处注册考试中心留存。
编号:ZD/JX—115—2024.12.05/FJ—004
西安欧亚学院学生成绩置换汇总表
分院:
序号 | 分院 | 姓名 | 学号 | 专业 | 置换类型 | 置换前 | 置换后 |
课程/考试名称 | 学分/成绩 | 开课学期 | 课程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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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学位英语 | 雅思 | 5.5 | 不填 | 不填 | 学士学位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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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交流学习 | 填写课程名称(中文) | 如实填写 | 2024-2025 第一学期 | 如实填写 | 如实填写 | 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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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退役复学 | 不填 | 不填 | 如实填写 | 232014021A1061030 | 大学体育Ⅱ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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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普通课程 | 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 464 | 如实填写 | 2320141010A0059300164 | 大学英语II |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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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普通课程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2/84 | 如实填写 | 232014061A0038300164 | 经济数学II | 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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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性代数 | 2/86 | 如实填写 |
填报人: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 置换类型包括学位英语、交流学习、退役复学、普通课程等;2. 国(境)外交流学习的课程名称以中文翻译名称记录;3. 置换前的课程/考试名称按照置换类型对应、如实填写,学分/成绩有具体学分、成绩、等级的相应填写,若无则不填;4. 置换后的课程号、课程名称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分/成绩根据相应置换的课程学分如实填写,成绩填写形式为百分制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