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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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民主评议干部实施方案

作者:工会时间:2021-05-07浏览次数: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全体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保障学校广大教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和民主权利,加强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根据《教师法》、《工会法》和《西安欧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修订完善我校民主测评干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干部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总工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为指导,有利于加强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学校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评议范围

学校教代会民主测评干部的范围是:学校校级领导干部及学校中层干部。

三、组织领导

学校教代会民主测评干部工作,在学校绩效委员会领导下,由工会和年终绩效考评小组共同组织实施。各单位中层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工作由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小组组织实施;学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由学校教代会大会主席团组织实施。

四、评议内容

主要从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评议,以工作实绩为主。具体到我校从以下几个方面评议:

(一)政治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原则性强;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奉公守法。

(二)工作能力:具备胜任本职岗位的领导能力;具有一定的业务水平;有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有组织好、协调好、处理好所主管部门工作的能力;工作方法既坚持原则,又灵活运用。

(三)工作作风:工作联系群众,善于调查研究,群众基础好;工作善于协同创新,善于倾听群众意见,不独断专行;对自己所主管的工作情况清楚,并掌握一手材料。

(四)工作实绩:工作执行力强,办事效率高,对所主管的工作能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工作质量高,工作成绩显著。

五、评议原则与方法

(一)民主测评干部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工作绩效原则,既保障评议人的民主权利,又保障被评议人的正当权益。

(二)学校中层干部民主测评与学校年终绩效考核小组测评有机结合,由绩效考核小组协同工会,在年终述职中组织单位全体教职工员工对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三)学校校级干部民主测评由工会牵头,在教代会上由教职工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四)各单位中层干部民主测评数据由学校绩效委员会汇总,学校领导干部民主测评数据由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将测评情况汇总,报告学校绩效委员会,将评价结果与测评干部的年终绩效奖励挂钩。

六、评议要求

在民主测评干部中,被评议人不准徇私舞弊,拉关系,捞选票,要正确理解和对待职工的评议意见,不得以任何借口,对提意见的人打击报复。一旦发现,按照有关程序严肃处理。在评议中,被评议人有对事实进行说明和解释的权利,如发现对被评议人进行人身打击,栽赃诬陷或趁机进行非组织活动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追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