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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欧亚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6-10-12浏览次数:

编编号:ZD/XS-081-2025.5.19/FJ—004

西安欧亚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第一条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是指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单招考入我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第二条 下列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教育资助:

(一)在校期间已通过其他方式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二)定向生(定向培养士官除外)、委培生和国防生;

(三)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或招收士官到部队入伍的学生。

第三条 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条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我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五条 入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攻读更高层次学历后二次入伍,可以类比第一次入伍享受更高层次学历教育阶段的资助。

入伍资助年限按照国家对专科(含高职)、本科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完成规定的修业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退役复学后接续完成国家规定的剩余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退役后考入我校的新生,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

对专升本学生,在专科或本科学习阶段应征入伍的,以专科或本科规定的学习时间实行入伍资助。

第六条 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我校应征报名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以下简称《申请表Ⅰ》,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见附表4-1)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表Ⅰ》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Ⅰ》加盖公章;

    (三)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Ⅰ》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Ⅰ》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四)学生将《申请表Ⅰ》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至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七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学生的《申请表Ⅰ》和《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及时向学生进行学费补偿。

第八条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退役后考入我校的入学新生,到我校报到后向学校一次性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见附表4-2)和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逐年减免学费。 

第九条 每年10月31日前,学校将本年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经费使用等情况,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第十条 因故意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学生,以及因拒服兵役被部队除名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应在接收退兵后及时将被退回学生的姓名、就读高校、退兵原因等情况逐级上报至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并按照学生原就读高校的隶属关系,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一条 被部队退回并被取消资助资格的学生,如学生返回其原户籍所在地,已补偿的学费由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如学生返回学校,已补偿的学费由学校会同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收回。学校将在收回资金后及时逐级汇总上缴陕西省教育厅。 

第十二条 因部队编制员额缩减、国家建设需要、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因病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需要退出现役等原因,经组织批准提前退役的学生,仍具备受助资格。其他原因非正常退役学生的资助资格认定,由学校所在地省(区、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要求,对应征入伍学生的入伍资格、资助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不得弄虚作假。对符合要求的应征入伍学生,学校将及时办理资助手续。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

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I

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照片

就读

高校

 

高校隶属关系

□中央        £地方

政治

面貌

 

学历

 

专业

 

学制

 

年级

 

院系

班级

 

学号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

 

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及邮编

 

入学前户籍所在县          (市、区)

省(区/市)    (地/州/盟)     (市/区/旗)

现家庭地址及邮编

 

本人联系电话

 

本人其他联系方式

 

父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及联系方式

 

其他亲属及联系方式

 

申请补偿或代偿(学生本人填写,只可选择一项)

  £学费补偿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在校期间缴纳学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应缴纳学费金额(元)

 

实际缴纳学费金额(元)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学生向经办银行或经办地县级资助机构确认后填写)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本金(元)

 

贷款本金(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利息(元)

 

贷款银行名称

 

贷款银行名称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账号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户名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还款账户开户行地址

 

学生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户名:

 

开户银行地区:

             省(区/市)            市(地/州/盟) 

    本人已阅读并了解关于“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以下由学校和征兵部门填写※※※※※※

高校审核情况

学校财务部门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同学应缴纳学费      元。实际缴纳学费      元,实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兵役后,同意补偿学费      元。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经审查,情况属实。该同学批准入伍服兵役后,同意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金    元,利息      元(利息起止时间: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我办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服兵役(□士兵  □士官),入伍批准书号为:             ,入伍通知书号为:              。

签字:

 

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学校复核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 1.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高校留存备查,另一份供学生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时使用。










 

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

个人基本信息(学生本人填写)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照片

申请类型

(二选一)

□✔ 退役复学

□退役入学

就读高校



高校隶属关系

□中央

□✔ 地方

学号


院系


专业


班级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现住址


就学和服役情况(学生本人填写)

考入本校

年月


参加何种考试

考入本校


服役前获得的

最高学历


现阶段就读

学历层次


入伍时间


退役时间


复学时间

(退役入学不填)


考入本校以前是否

享受过本政策资助

□是

£否

申请学费减免情况(学生向学校确认后填写)

学制年限


剩余就读年限

(退役入学不填)


申请学费减免

总计(元)


第一学年

学费(元)


第二学年

学费(元)


第三学年

学费(元)


第四学年

学费(元)


第五学年

学费(元)


备注


※※※※※※以下由学校、征兵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填写※※※※※※

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

经确认,      同志      年   月入伍服兵役,      年   月退出现役。退役证书号为:

    。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退役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仅退役入学学生填写)

经确认,    同志    年    月退出现役,属于自主就业。


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高校审核情况


财务部门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生复学(入学)后应缴纳学费    元/每年,根据规定给予学费减免    年,总计    元。


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资助部门审查意见

经审查,情况属实。根据规定,同意学费减免    年,总计    元。


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复核意见

上述审查意见属实。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1.申请学生通过全国征兵网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2.退役复学是指已先取得高校学籍(或已被高校录取)后再服兵役,退役后返校继续学习。3.退役入学是指学生先服兵役,退役后考入高校学习。